【布拉格时报】驻捷克使馆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中国护照办理要求的通知

自2019年1月1日起,我馆将进一步简化护照办理要求,具体如下:

一、除新生儿和停留不足180天的短期出国者(如游客、临时访问的商务人士、学者学生等)外,申请护照换发或补发者,只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及下列有效材料中的任何一种即可:

1、捷克居留卡;

2、捷克驾照;

3、捷克正规单位出具的医保卡、银行对账单、房租缴纳证明,或者自来水、用电、燃气或电话账单等(期限均在180天以上)文件,以证明申请人在捷克长期、合法居住。

二、未成年人换发护照的,只需要其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中的一方陪同前来,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的意见。

三、申请人在我馆申办护照时,应填写前台提供的《国籍状况声明书》。

四、因公护照业务仍按以往规定受理。

五、关于护照网上预约的有关要求不变。预约系统新增“办证进度查询”和“办证服务评价”功能,欢迎广大申请人跟进办证进度,办妥即来领取,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。

驻捷克使馆

2018年12月29日